古恭律师继续以颤抖的声音念着遗嘱——
“第三:朱实应从遗嘱公开之日起三个月内,自左清、祝文武、辛有智三人之中择其配偶。若朱实所挑选的对象拒绝与之结婚的话,此人必须承认放弃继承洪力家财产的权利。若该三人皆不愿和朱实结婚、或三人都死亡,朱实则得以毋须尽第二项义务,自由和他人结婚。”
现场的气氛此时巳越来越沉重,朱实整个人面无血色,头低得快看不到她的脸部表情,不过,从她抖动的双肩仍可以感觉出她似乎相当激动。
而洪力一家盯着她的眼神却越来越憎恨,若是目光能杀死对方的话,恐怕朱实早己被碎尸万段了。
在如此充满杀气的气氛下,古恭律师仍宛如在念咒语般,继续朗读遗嘱:
“第四:若朱实丧失财产继承权,或者是在此遗嘱公开之后起的三个月内死亡,那么洪力家的事业管理权将由左清继承,祝文武、辛有智两人则负责辅佐左清经营事业。但是,此后洪力家的全部财产将由洪力基金会平分成五等份,左清、祝文武、辛有智各得其中的五分之一,剩余的五分之二由秦菊之子秦静安得之。另外,得到遗产者须捐赠自己所得之百分之二十分给洪力基金会。”
当“秦静安”名字出自古恭律师口中时,不要说田春达大感意外,就连在场的其他人也相当震惊。
只见洪力家的每个人全都哑然失色,其中又以洪向松、洪向竹、洪向梅三个人更为严重,她们三个彼此相望,眼神中同样燃起熊熊憎恨之火。
这恨之入骨的眼神并不亚于当古恭律师念出洪力家全部的财产和所有的事业全归朱实所拥有时的反应。
秦静安究竟是何方人士?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