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来听我地演唱会,在二十五岁恋爱,是风光明媚。”
……
刚才的那一段故事,讲的是十七岁的第一次约会。
男孩花光半年的积蓄,彻夜排队,只为和她一起看演唱会。
现在这一段,众人突然懂了。
这不就是刚才那个小姐姐的故事吗?
二十五岁的年纪,风光明媚,人生中最美丽的年华。
男友背着自己送人玫瑰花,惨遭劈腿。
成年人的分手,就像无所谓。
和朋友唱K喝酒,彻夜买醉。
唱着我的歌,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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