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标的脑海之中好像有这么个人,记得当初他给自家老爹献上了《乌鹊论》,自家老爹好像很喜欢,就随便给他了个写写画画的官,没想到这个人竟然还入了汪广洋的眼。
但是这个人,却非常不适应当今的官场,拿现代话来说就是没有情商,头铁的很,下官请上官喝杯茶,他都敢说是败坏体统,所以这些年官运一直不怎么恒通,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登基,这小子估计下放也就是个县令。
“他可懂农事?”
朱标有些纳闷的开口问道。
汪广洋微微躬身,“回陛下的话,凌汉为官清廉,为人刚正不阿,家中有薄田三亩,种的全都是新粮食,每天都会抽出时间悉心照料,如今已然成熟,个个饱满无比,而且他与农科院正私交甚笃,应该也学了三分本事…”
朱标的眼光看向了后排的农科院正苟润田,狗润田还是有如当年那般憨厚,黝黑的脸庞上,明显带着几分风吹日晒的痕迹,双手也全都是裂口,一看就是常年在地里劳作,那四品官服穿在他身上,总感觉有些不伦不类。
但可别看他这个不伦不类,朱标身边的苟宝可是看在眼里,乐在心头,自从他儿子站出来以后,就算是低着头,都能感觉到他的脸上满是慈爱之色。
这也就是所谓的朝堂边角料,家中顶梁柱吧……
“回,回陛下的话,凌汉活不错……”
苟润田有些手足无措,拿笏板的姿势都像拿锄头。
“咳咳……”
朱标忽然咳嗽两声,这满朝文武都莫名紧张,“好吧,既然农科院正都说了,那朕也就相信那凌汉的活儿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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