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乱跑,静静地呆在这里,一动不动的,像个雕塑。手机铃声在响,不想接听,也没有力气接听。这一切都不是真实的,我自欺欺人地想:也许是一场梦中梦中梦,也许我现在正处于深度睡眠中。
我想我应该掐自己一把,狠狠地,把自己从梦里救出来。可低下头,准备掐自己手的时候才发现—我的右手虎口处有一块紫黑色的淤青,噢,新鲜的掐痕是吗?像一块胎记一样,烙在手上。什么时候我烙下它的?没有印象。我努力想把它搓掉,但那丑陋的胎记怎么也搓不掉,反而更加鲜艳了起来。
手机铃声停了,我搓手的动作也跟着停了,多么协调。等它再响起的时候,我就已经跌跌撞撞的从椅子上爬起来、冲出去了—我听到了那杀人凶手的声音:
“唉给您添麻烦了,没什么事那我就先回去啦。”
他竟然还在笑、还有心情寒暄?他知不知道自己身上背了条人命?还有那些警察、那些穿制服的警察竟然放他走?难道不应该直接把他从审讯室里拖出来,丢到监狱里去!再选一个好日子,一枪把他毙了!即使这样,也还不够解恨!他那一条烂命怎么能和修一比呢?
“站住!不许走!你这个杀人凶手!”我听到了自己的声音,那么嘹亮又那么沧桑,简直不像我发出的。
他太高了,我揪不到他的衣领,只好揪住他的袖子—他穿着笔直的西装、面料也如此舒适,连袖子都做的考究,还缀着鎏金袖扣。
周围警察在拉我:“小姑娘!别冲动!你在干什么?”
那位年长的警察冲着年轻警察喊:“不是让你看着她吗?怎么干的活!还嫌这不够乱是吧?!”
混乱之中,Jason长臂一挥,将我甩了出去,我的腰撞到了桌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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