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曹志强立刻表示理解加赞同,并且认为还是周警官想得周到。
然后他就表示,他打算把这首诗做成锦旗,之后作为赠送给全体办案警察的诗,到时候亲自送去派出所。
一听这话,周警官表示很欣慰。
与此同时,听了这话的李志明警察也立刻表示,曹志强之前写给他的那首诗,他也不要,希望也做成锦旗,送给全体办案警员。
不过这一次,周警官却表示反对。
他反对的理由,是曹志强写那首诗的时候,有外人在场,是有医院护士以及杨安全在场。
换言之,当时那事儿因为有别人在场,已经定了性,你要再中途换,不合适。
再者说,之前那首诗,是鼓励年轻警察的诗,给李志明这种年轻人最合适,给全体警员就差点事儿了。
听对方这么说,李志明才作罢,但心里却更高兴了。
毕竟这样一来,那首诗就是写给他一个人的,今后随着强子越来越出名,他也会跟着出名啊。
所谓出名要趁早,越早出名越快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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