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回家时,我一直回想简丹这七年来的行为举止。不知道是我太迟钝还是怎样,我完全感受不出简丹小时候有任何一丝喜欢我的倾向,他老是骂我、打我、玩我、酸我、踢我、笑我,虽然从未真正欺负过我,却也没让我享受到被喜欢的尊荣感,呃,可以这麽说吗?尊荣感?总之就是,我确定他不是真正反感我,却不确定他是不是真的喜欢。

        话又说回来,喜欢一个人是什麽感觉呢?

        简丹曾经说过,喜欢是「每次看见他就会心跳加速,明明想好好讲话,却会语无l次;他让你走路同手同脚、说话没有逻辑,但是你还是得装,你就是得装,装久就习惯了,你的脑袋甚至内建一套系统,记录所有关於他的事,知道他喜欢吃什麽?晚上几点睡?最近疯什麽?喜欢去的地方?喜欢怎麽样的人?以後想做什麽工作?真实个X机不机掰?如果可以,你还会用尽全力欺负他,好让他眼中一直有你。这招很幼稚,可是挺有效的,我甚至有点上瘾。」我对这段话印象超深刻,当时直觉他在说男神呢!现在想起来,最後一句话的描述……其实指的是我吗?只能说,呵呵,完全……完全想像不出来。结论就是,冬瓜鑫大概在开玩笑吧!只是这个笑话我非但不捧场,还有一种想把冬瓜煮来吃的冲动。

        俗话说的好:屋漏偏逢连夜雨;机车骑到家附近那条巷口突然没油了,我奔腾的思绪被迫按暂停,晚上十一点,最近的加油站也歇业,125c.c.的机车只能靠我短短的腿和手慢慢牵回家。沿路因为时间太晚的关系,没什麽人车经过,走着走着颇有几分Y森感,再加上路灯年久失修,老是一闪一闪的,稍有风吹草动都让人害怕。街上完全没人,整座社区像被按下静音键似的,静得让我有些耳鸣。也因为这GU宁静,我才能察觉到身後有人跟着,亦步亦趋。

        一开始,我先注意到细微的脚步声,回头一看,後面没人;当下汗毛直竖,加快脚步之余也掏出口袋手机试图开机,可按没几下萤幕就灭了,我非常紧张,手心开始流汗,连机车都差点扶不稳。

        「站住!」一道男X嗓音自身後响起,是我不认识的人。身後脚步声愈来愈大,他似乎正靠近我。

        我缺乏勇气回头,走没几步就丢下机车,迈开脚步向前冲,拔腿狂奔,途中还摔了一跤。我跑过巷口,拐弯进社区,还没抵达前方有明亮路灯的区域,却先撞进别人怀里。「啊——!」我忍不住尖叫,对方立刻捂住我嘴巴。我抬头一看,是简丹,他拧着眉头看我。

        「夏小猪。」他说,还没等我回应,又问:「你跑去哪里了?」

        「呜呜。」我说「学校」,但他没松手所以听不清楚,我於是指了指他捂住我的手;他松手後,我立刻躲到他背後。

        「g嘛?」他一脸莫名,伸手抓住我。

        「有人在追我。」我边喘气边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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