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淮萧闻言停下了步子,特地等杨晓婉跑了过来,然后才一前一后进了前院客厅。
因着凌越关不似上京,这里没有喝茶的雅趣,反而是直快的上了瓜果和糕点,且这糕点呀,也是又大又厚实的,比寻常女子的手都要大。
凌越关在南月没投降前,几乎天天都要被南月士兵骚扰,这里是大景的第一道防线,南月虎视眈眈,同样他们也不敢放下警惕,在这种紧张的环境下,战士们都是站在墙头啃干粮,眼睛却是片刻不敢放松,而且干粮做的越大才越有方便扛饿。
这盘糕点,倒不如说是改良过的干粮。
杨晓婉吃的多了,对这个也不多稀奇,她这辈子没出过凌越关,也没有见过何等繁荣的上京,满眼期待的看着沈淮萧,说:“淮萧哥哥,爹娘这两天非得教我做女工不让我出门,明明我才不是那块料,不过淮萧哥哥从上京有没有带什么稀奇玩意来呀?”
“有啊,特地给你准备来一件,我看就特别适合你!”
沈淮萧叫人去库房拿了个布件出来,拆开一看,竟然是把焦尾琴,琴首雕有凤首,全身呈火红色,琴胃的凤羽是烧焦的痕迹,当初在库房看见时,他一眼就觉得很适合杨晓婉。
杨晓婉一看就深深爱上了,尖叫一声抱住这把焦尾琴。
“我好喜欢!淮萧哥哥你太懂我了!”
沈淮萧欣慰的笑了笑:“你喜欢就行,主要还是好好练,刚好你玉京嫂嫂会这些,要不是他身子不好,君子六艺除了御射不行,这些倒是样样精通呢。”
“那我刚好精通御射,要是这些都学会了,那晓婉岂不是比嫂嫂还厉害!”杨晓婉眼里冒着星星眼,仿佛看见了不久后把尚玉京比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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