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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蓟镇外重开马市,兵部还未议定吗?“崇祯皱着眉头,抬头询问王承恩,显得有些不悦。

        王承恩赶忙上前,从一撂奏疏中找到兵部的,呈给崇祯。

        马市,是明代长城沿线九边地区的民族贸易活动的主要市场,是长城内的汉族和长城外的少数民族,主要是和蒙古族、女真族在指定地点的定期互市。

        马市的发展以隆庆议和为界,前期是以官办的朝贡贸易为主;后期马市的性质发生了变化,由朝贡贸易发展为自由贸易,由官市过渡到民市。

        明廷设置马市的主要目的是在于加强对周边各族的统治,是实行怀柔政策的产物,是羁縻夷人,“以不战为上兵,羁縻为奇计”的统治方针的具体化。

        隆庆议和之后,汉蒙贸易兴起,民市贸易占主导地位。

        其市场分大、小两种,大市每年仅开一次,参与互市的主要是蒙古各部的酋长及贵族。小市多设在各边墩堡旁,或在边地划定市场交易。

        官市有固定的地点,确定的时间,有专人管理。一般是每年一次,或每年春秋各一次,主要是以内地的丝织品、茶叶、铧犁、铁锅等生活和生产资料换取蒙古、女真各部的马匹、皮毛等畜牧产品和其他土特产品。

        由于官市规模大,制度严,专门在边堡处建立贸易市场,往往有数里之广。仅大同镇就有新平堡、宁口堡、得胜堡、杀虎堡等处市场。

        同样,官市的成交额也很大,只大同镇,每年规定易马数量为一万四千五百匹,实际每年易马总数都在二万匹以上,民间买卖成交之数尚未计算在内。

        民市一般每月开设一次,所以又称月市,有指定的场所,商人、边民可以在这里自由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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