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正因为语气平淡,所以才更显得阿曼达的决心。
李菊花愣愣地看着养女:“你是认真的?你居然肯去摆摊?”
阿曼达点头:“我愿意去。反正你之前一直不想我上学,觉得上学没有用,不如去当一个工厂的女工。现在我去摆摊,和当女工也没有什么不同,还更自由呢。”
说到这里,阿曼达又笑了:“所以,妈,其实你是对的。你在10年之前就告诉我,读书没有用,不如早点出去打工。我偏不信,我非得觉得知识能改变我的命运,以后我有知识了,我就可以有一份让人羡慕的工作,我可以实现我的人生追求,我可以改变在家里面的地位。让你对我不用多好,最起码能亲近一点。真的,我从不求在家里面和王钊有一样的待遇,但最起码不要像是一个外人,一个保姆,一个长工!我就是憋着这口气在玩命的学!初中、高中、大学……我不敢有一刻的放松。我废寝忘食,我不舍昼夜。我不敢出去玩,不敢交朋友,不敢谈恋爱。最后,我终于学的差不多了,也有了一份让外人羡慕的工作,也在实现自己的人生追求,还挣了不少的钱。但我现在已经明白,这还是没有用的,我还是被你牢牢地压榨着、控制着。我事业再成功,挣再多钱,也和我没有关系,都是为了还你的债。在你那个家里,我还是一个外人,一个长工,一只肥羊!所以我还不如早点想开,早点找个地方上班呢,那样我还更轻松一点不是么?反正我挣的钱,根本就不是给自己的,我何必如此为难我自己呢?妈,我很感激你早就告诉了我这个人生大道理,只是我现在才想明白。这不怪你,是我自己太笨了。”
阿曼达说的是感谢。
但每个人都听出了她话语中的苦痛。
她是破釜沉舟了。
她不在乎职业了,要去当小商贩了。
其实,在夜市上卖混沌并不丢人。
都是依靠自己的劳动挣钱。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