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七年来,她无时不刻地想要活着走出监狱,所求的并不仅仅是自由,她要的是公道,她要为自己伸张正义,为自己正名,为自己洗刷冤屈。
那样坚韧的信念让她无时不刻,忍辱负重地苟且偷生。
那些人以为她死了,杨怀瑾才能偷偷将她的“尸体”带了出来。只可惜,她再也不能用原来的相貌继续生活,他只能给她替换一张崭新的面容,而这对于年纪轻轻就是国家级天才医学家的杨怀瑾而言简直易如反掌。
既然已经死了,既然老天给她机会重活一回,她就要为自己沉冤昭雪,查清楚那些人究竟是谁,她要为自己争取活到阳光下的机会。
他给她改换了模样,也换了名字,她看着手边崭新的身份证——杨宛慈。
好,很好。现在的她,不叫阿月,她是杨宛慈。
杨怀瑾递给她一碗热汤,待她吃饱喝足之后,才问她,“你还记得当年发生了什么?”
她当然记得,那是郊外的一座独栋小别墅,她遭到了陌生男人的侵犯,纠缠中她摸到了一把水果刀,仓惶间刺向男人的腿,血流不止,她立时吓得弃刀而逃。
她没有想到的是,那一晚,那个男人死了。身上多处伤痕,刀上只有她的指纹,法医鉴定致命伤是胸腔的一刀。
当她听到这段话的时候,在法庭上失了控,疯狂摇头,不可能!不可能在胸腔,她当时只想逃,并不想杀人,怎么会往人胸口心脏上扎。
可是无论她怎么解释,还是很快被宣布判刑,幸好她当时满身的伤痕证明了她是被胁迫的,最终被宣判过失杀人罪。案件发生的时候她刚满十八周岁,于是被判了七年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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