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原本是不应该和他认识的。
她是海边长大的,爸爸梁登义是吴城的一个普通的买卖人,经营一家海产店,是大街上一抓一大把的普通人,街坊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说他本事不凡,他人勤快,性格开朗,能说会道,又会赚钱。人豪爽浑身江湖气。可以说她小时候过的很幸福。
但是她爸爸花钱的本事,同样也不小。
辛辛苦苦赚几年钱,刚刚小有家资,出去赌几场,输得精光。
唯一的好处是输光了,就停手。然后回来继续埋头苦干,还了债,赚了钱,又去赌,输光了,乐此不疲……
两人没休止的争吵,最后妈妈受不了他这种赌徒,受不了这种只有指望的日子。
终于在她十二岁的那年和他离了婚。
因为梁登义是明显的过错方,她被判给了妈妈。爸妈离婚后那两年,冯明蕊没有工作,也养活不了她,她一直跟着奶奶,直到妈妈安顿好生活,才来接的她。
在去北京的路上,冯明蕊和她说,从今往后,咱们再也不用过那种担惊受怕的日子了。你陈叔是个军人,性格很好,安安稳稳,咱们再也不用担心朝不保夕了。
所以十四岁那年,她跟着妈妈,从吴城到了北京,住进了西四院,成了大院里的人口中的那个,老陈媳妇带来的那闺女。
十四岁那年开始,她有了一个继妹,叫陈璨。第二年妈妈生了弟弟,叫陈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