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有一种,得了上帝传来的呼声,要把衣服撕碎,大喊——啊!德玛西亚!我!!!
他赤红着耳朵,自己没察觉到,点了点头,把名字改了。回回社团活动帮忙干活最积极就是柳宇枫,回回都要把甘雁之名字写错一会。
有时候还会听见甘雁之的轻笑说:“同学,你又写错了。”
他心脏一蹦,酥麻了起来,想到的是——他笑了,笑起来更好看,嚯,读过书就是不一样啊,书卷味浓。
不像他这个破学理的,没点文化素养样子。
他听说甘雁之是他们本年级绩点第一,卷王中卷王,大学一年就拿了11000元奖学金。他就抓着甘雁之去图书馆时间,他也去,甘雁之低头学,他隔着一张桌子,找个合适位置能看见,也学那高数代数,跟着一起卷起来。
他学那一整天,一抬头就是甘雁之拿着笔慢慢地写着笔记,翻着书,那银色方框眼镜在甘雁之鼻梁也是十分合适,气质优雅有魅力。
果然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美哉美哉。
柳宇枫连咖啡都不用泡,时不时看到甘雁之,精神抖擞,补考以高分通过,没事还是翻甘雁之看了什么书,借回来看,结果读了三行《瓦尔登湖》,睡着了。
但他知道了甘雁之喜欢什么书了,说不定下次社团礼物可以私心偷偷送他一本书,并且他的学业也在蒸蒸日上!果然是爱情的力量——啊不……是暗恋的力量。
柳宇枫在床上突然想到这个致命的问题,哗得坐起来,撞到了床杆子,额头微微发疼,他才开始悲伤——草你大爷的,初恋是暗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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