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辰,林夕,李长江他们三个到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一点钟了,这个时间点是林辰有意卡着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和杰姆斯一起吃顿饭,要知道,他今天可是带着猪肉来的。

        什么才最有说服力?

        事实才最有说服力,只有让杰姆斯亲自品尝过了他们家的猪肉以后,杰姆斯才会相信他们所说的话。

        不让杰姆斯自己亲口品尝,以米国人高傲的性格,他们是根本就不会和你合作的。

        事实也正如林辰所预料的那样,一开始林辰说自己家的猪肉有多好的时候,杰姆斯根本就不相信,在杰姆斯的观念里,米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而夏国还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这样的国家能有什么好东西。

        但是当他品尝过林辰带来的猪肉以后,他立刻就被这肉的味道给征服了,这么好吃的猪肉,在米国也会大受欢迎的。

        米国作为世界经济最发达的国家,这个国家的居民可是不缺钱的,只要东西好,花再多的钱都无所谓。

        在被征服的一瞬间,杰姆斯的脑海之中就想到了很多东西,只要有了这样的猪肉,他在银行的几千万贷款根本就不愁还了。

        甚至,他还隐隐想到了更远。

        “林小姐,不知道这样的猪肉你们能提供多少?”

        品尝过以后,杰姆斯也开始收敛自己的心情,正式的和林辰姐弟谈合作了。自救的机会就在眼前,杰姆斯怎么可能放过呢。

        “你要多少?第一批猪肉我们会在二个月以后开始供应,一共是三千头猪,一头猪四百斤,差不多有一百二十万斤吧。”林夕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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