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地的麒麟食品公司和麒麟电子公司,还根据他们的受欢迎程度,跟他们签订了合同,回香江后就让黄老邪开始拍摄广告,准备投放在华夏电视台。
两大公司给香江明星的广告费,可就不像是前两年给刘小庆他们那么少了。
最高的梁晓龙的2年广告代言合同是200万港币,最少的歌手也有50万。
虽然比起在香江的要少一些,但内地的这一份儿可是额外的,算得上额外之喜。
况且他们得到的最多的,根本不是广告代言,也不是分下来50-10万的3个月演出会酬劳,而是和第一次春晚三人组一样的音乐磁带分红。
第一次春晚三人组的音乐磁带,差不多卖了4000多万盘。
这一次十三个大小歌星的十张精选集磁带,由于广告打得足够,巡演的时间又差不多长达三个月,准备还非常充足,所以到了9月初为止,卖了差不多1亿5000万盘,足足是之前的接近四倍!
乍一看,1亿5000万张的数字,实在是太夸张了。
但其实在现实之中,这个销售数字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在这个年头,人们生活比起三年前富裕了很多。
随便一盘音乐磁带,都是几十万上百万的销量,要是再好一点的音乐磁带,卖到七八百万盘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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