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也很默契的和费雷德打起了配合。

        洛弗尔:?

        “虾米情况……我木有坑你们呐……”它有些含含糊糊的说道。

        “你嘴里叼着什么?”乔治眼尖,发现了狼崽嘴巴里的那一抹金光。

        当啷!

        洛弗尔把嘴里含着的两枚金加隆吐了出来——作狼就是这点不好,四肢都要用来走路,身上也不像袋鼠那样有袋子。所以有什么东西,都只能用嘴巴含着,非常的不方便。

        狼崽不知道的是,在遥远的澳大利亚,还真有一种身上长了口袋的狼,它们就是袋狼,又名塔斯马尼亚虎,是近代体型最大的食肉有袋类动物,同时也是魔法界的一种神奇动物。它们在非魔法界已经被宣布灭绝,不过在魔法界还存在着几只。它们的袋子里天生附带有无痕拓展咒,也因此被巫师们想办法隐藏了起来。

        看着这两枚表面带着些口水的金加隆,弗雷德和乔治目瞪口呆:他们冒着被关禁闭的风险忙活了大半天才能赚不到一个金加隆,这狼崽子怎么直接就能吐出来两个?

        “我帮迪米特教授找到了钱包,这是他给我的奖励。”嘴巴里的东西吐出来后,狼崽说话也流畅了许多。同时,它也急于撇清自己身上的嫌疑,忙不迭的向弗雷德兄弟表示,真不是它坑他们,实在是罗斯塔默夫人眼太尖。

        此时弗雷德和乔治已经懒得去纠结是谁坑了他们这个问题了,他们的眼睛已经被那两个黄橙橙的硬币所占据了。

        两人只能感慨于命运的不公:这小白狼的运气实在太好,好到令他们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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