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头鹰法庭那些蠢材正是用酒神泉水才制造出了那些利爪杀手,让它们能在十几楼的高度摔落在石头上之后还能站起来给人开瓢。

        这种东西落在他们手里,那不是纯纯的暴殄天物么!

        像这种极品的天才地宝,还是得放在林恩这样的疯子手中才能发挥最大的价值。

        按照林恩的记忆,原来的话……好像本来这汪泉水最后的确是落在了一个疯子手中。

        他染着绿色的头发,穿着紫色的西服,血染嘴唇,白牙利齿。

        他们叫他小丑。

        作为哥谭毫无疑问并且当之无愧的犯罪之王,小丑能在人才辈出,钟灵毓秀的哥谭市摘下犯罪之王的称号,他的疯狂与混乱占一部分原因。酒神因子这种奇妙的东西也占了一部分原因。

        蝙蝠侠并不是正义的化身,他是黑暗的一部分,代表着哥谭的秩序。

        小丑也并不绝对邪恶,他甚至没有为恶的概念。并不因结果去作恶,也不是为作恶而作恶,他是混乱的,矛盾的,无序的。

        他本身就是混乱,是哥谭的另一面。

        也正因如此,一直试图把哥谭拉入正轨,重新塑造秩序的蝙蝠侠,才会被小丑视为唯一的敌人。

        他们本就是一体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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