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大都会啊。”

        林恩站在街头,脸上并没有什么表情,遮挡伤口的绷带已经拆下来了,他的皮肤经过这两天的修复,已经基本上好的差不多了,除了肤色有些细微的斑块不同,已经完全是一个正常人了。

        但头发还是没有,所以他戴了棒球帽。

        作为整个世界都有名的大城市,大都会从来都不缺少林恩这样的年轻人来这里奉献自己的光和热。

        他们努力的学习,拼命的工作,把最好的年华燃烧殆尽,在日以继夜的劳动中拼光了每一分热情和每一根头发。

        然后在新的年轻人出现之后,被扫地出门,黯然神伤的回到来时的地方。

        谁在乎呢,不是说永远有人十八岁么。

        那新鲜血液就永远都在。

        林恩不太喜欢大城市,他总觉得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句话是一个可笑的谎言。

        那只是人类的发展形态需要我们去城市当中,因为土地的原因,因为供给的原因,因为生产力的原因……

        反正没有因为本来就需要,因为喜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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