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起的时候,单位的福利房还有政府的拨款补助,毕竟那个时代的企业都是国企,利润都上交给了国家,要盖房子的时候自然是得跟国家要钱。

        国企所得税改革以后,企业可以留下一部分利润,福利房也演变成企业出大头,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再到后来干脆就是企业全部出钱,政府不再给予补贴。

        单位自筹资金建福利房,最开始的时候也是全部由企业出钱,房子建好以后,职工按照级别、工龄、年龄、家庭人口、有无住房等一系列标准进行分房,各单位的条件不同,但总的来说还是吃大锅饭。

        后来又出现了职工出一部分资金,单位出一部分资金的形式,相当于是职工花很少的钱,就能买到一套房子。

        有些效益不好的企业拿不出钱来,干脆就让职工出全款,不过这个全款主要是建筑费用,土地一般还是单位出的,所以建房成本也比商品房低很多,依旧可以算是福利。

        1998年,国务院决定停止实施了四十多年的分配福利房制度,推行住房分配的货币化,也就是让大家买商品房。

        这个政策在1998年7月1日正式实施,在此之前兴建的福利房,到了2000年的时候,基本都分完了。进入到二十一世纪以后,房子便成为了中国人一辈子当中最大的一项消费。

        房产历来是与金融脱不开干系的,一套房子那么贵,不靠贷款的话,怎么能买得起!

        因此早在1992年,国内的银行就开始了个人住房贷款的业务,中国第一笔的个人住房贷款,是建设银行的上海分行,在1992年5月发放的。

        到了1994年的时候,《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发布,从按时起房屋贷款在中国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1997年发布的《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将房屋贷款的最高比例定位70%,当时的贷款年限最高为20年,1999年又上浮到25年,随后又改为了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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