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我可是看得很清楚,买这书的人极多,一卷就可以卖到八两银子。”

        “你看这书,品相一般,印刷制版成本加在一块,也就三钱两分不到,不算人工,每本咱们就能赚七两六钱八分,就刚才一会儿的功夫,我就看见卖出了八九本,如果铺开市场,一天至少能卖上百本。’

        “一百本,咱们就赚七百六十八两,控制好时间,十五天出一卷,那就是一万一千五百二十两,到时候除去人工铺面费,就按三分算吧,咱们也能拿到八千零六十四两的纯利啊,到时候你再出个十二卷,那就是九万六千七百六十八两。’

        “这还是一稿的初算,暴利啊!范闲!”范思哲越说越激动。

        范若若瞪了范思哲一眼,范思哲立刻改口:“哥,你是我亲哥,只要你把买卖给我做,别说叫你哥,就是叫你...伯父,我也愿意!’

        不得不说,范思哲看上去虎头虎脑,但心算能力确实一流,对于金钱和商机极其敏锐,而且脸皮厚,可以说是天生做生意的料子。

        “这生意可以做,我拿《诛仙》入股,有钱大家一起赚呗。”

        江帆身上的钱没带多少,不介意当一回文抄公。

        赚钱嘛,生意,不寒碜!

        “诛仙,你这书能好卖吗?要是亏本了怎么办?”

        范思哲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江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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