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朝明迅速的开吃,尝尝这大唐的混沌。
说实话,大唐的混沌味道一般,毕竟没有科技与狠活,连面也不是现代机械研磨的精面,微微泛黄发灰。
轻红悄悄打量郑朝明,发现他吃的并不香甜。见他打量面食的样子,心中越发的肯定心中猜测。
原来,轻红早上去坊市买菜,回来路上正好看到了躺在路边的郑朝明。
本来不预多管闲事,只以为又是哪个乞丐之流。只是看了一眼后,就被郑朝明深深吸引。
倒不是郑朝明有多帅气,而是郑朝明的肤色绝不是寻常百姓所能拥有,尤其是那双眼眸蕴含的灵光,绝不似乡间百姓空洞,尤其是一双手,绝对是握笔杆子的手。
再仔细一看,郑朝明一头短发,衣衫样式更是见所未见,但是那料子绝对是上等的。
有了这等分析,轻红觉得郑朝明应该是落难的贵人,所以才带回了家中。
现在见郑朝明的样子,绝对是吃惯了玉石珍馐的,不然寻常人哪会对混沌这个态度啊。
“还不知道郎君哪里人士呢,又为何到了南州?”轻红问道。
郑朝明被带回来的时候,但是浑身酸痛,也只是草草的讲了自己姓名后,就被安置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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