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既然是偶像……那就没办法了,自己反正也打不过不是?

        林书航抬头朝他看去,只见这二十出头的汉子兴奋的跑了过来,手里提着一个大包袱,跑起来时哐当哐当的作响。

        “林哥,你看!”他把手里的包袱展开,里面装着满满的一袋,竟然全都是金饰。

        或是金色的刀鞘、或是金色的首饰,甚至是金饼……马贼们打家劫舍,在草原上横行无忌,积攒的财富自然不在少数,即便只是尸体身上随身携带着的,几十人汇聚起来,那也不少了。

        “你把那大宛马的头盔也掰下来了?”林书航捡起其中一样,有些哭笑不得的问,同时转头朝另一边的大宛马看去。

        只见大宛马仍旧靠在胡狼的尸体旁边,不叫不唤的跪着,头上果然已经是空空如也。

        “嘿,这头盔算什么?那畜生,拉也拉不动、打也打不走,就那么跪着……等饿它几天,我连它一起降服了!这可是好马呐!”阔台兴高采烈的说道:“林哥,胡狼是你杀的,胜仗也是你带大家打的,大伙儿刚才商量了,山鬼的人分了一些,剩下这些东西都是你的,哈,也算是咱们呼弥尔的嫁妆了!”

        林书航微微一笑,随即心里猛然想到了什么似的,恍然大悟般一拍脑门儿。

        他知道任务为什么还没有完成了。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多么简单的道理?

        自己虽然已经把藏宝图‘快递’给了两千年后的自己,但那些还在追杀自己的人可不知道,也不可能相信。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