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杀气伴随惊呼消失了,阿弥抛下了剑,显得手足无措:「等等!你们别跑!」
咦?兔子?
白sE团子落地四散,巴掌大的小兔子在地上蹦蹦跳跳,真的很像会动的棉花糖,圆润小尾巴晃下晃下,让人很想捏上一把。
故事里杀人如麻,稳坐鲜血王座上的暴君,背地里其实是个傻里傻气的大男孩,所以才会大半夜抱着满怀的小可Ai,到墓地找Si去的弟弟聊天。
天啊,我的哥哥怎能这麽可Ai!
我透过资历十年的老读者的粉丝滤镜,发出由衷的感叹,果然《暴君》的主角阿弥无论g什麽,都有其独特魅力。
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不复存在,我们莫名其妙地开始了合作,手忙脚乱地去抓四处乱窜的白毛团。
我以手势问:「你怎麽带来这麽多兔子?」
「小纳喜欢兔子,我担心他一个人躺在那里会寂寞,所以我才带牠们来。」
我再指手划脚问:「你该不会打算活埋牠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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