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棉服外套下,是一件灰黑色圆领毛衣,袖口挽到手肘,刺青仍在,伤疤显眼。光看头部以下,腰部以上,倒真像持棍闹街的痞子头。
但这张脸……
四目相对。
她先错开视线,继续喝水。
好像顿时从二痞子,变得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他的声音响在头顶:“毕竟我要的,只是春宵一刻。比起穷途一生没找到心中所追求的东西,我在那一刻得到了,生与死,只是一瞬间的事。”
明宵愣住,反应过来,他在回应刚才的谈话。
再抬头,他已转身进了厨房。
直到用餐前,两人再没有说过一句话。
……
两年前的她何曾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和陆晨夜像普通朋友一样,面对面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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