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两日,拉哥听说万云还在继续看摊位,也没有生气,就跟小马说:“好好带他们去看,反正他们只要在周围这一块来来去去地找门面,全是我们的地盘,走不出去的。”
当然看了两日,也还是认为第一个看过的门面好,周万袁三人又找到拉哥,说要定下那家肠粉店的租赁协议。那时候还没有形成转让费这一说,加上本来就是那对潮汕兄弟要搬走,位置空出来,拉哥要招新租客,就相当于是租客和房东直接签协议。
见到拉哥,万云自然提了租金价格的事情,拉哥小气吧啦地给万云减免了五十块钱,说:“万老板,这个地段,这个位置,一个月一千一百五十块。你差不多得了。”言下之意就是,你爱租不租,反正我不缺租客。
周长城和万云咬了一下耳朵,又问了一句一直没出声的袁东海,袁东海没意见,这种大事,他向来是跟着别人的风头走的,万云就答应了,租下这个门面。
“店租照旧是每月一号交,我会过来收,租约是一年,两押一付。中间你想退了,提前跟我讲,找到下一个租客我就给你退押金,找不到就不退。”条款有点霸道,拉哥也不怕万云会拒绝,因为万云没有其他选择,见眼前的年轻女人不服气地点了头,他也没有赢了的心思,只是让个稍微文气些的小弟去准备合同。
合同上签的是万云的名字,万云想把袁东海的签字也加上,但拉哥不同意:“就这么一个小店面,你们还想在里面做什么道场?我不管你们有几个合伙人,但收租的时候我只认你万老板,你别给我找其他麻烦!”
拉哥做生意就是这么简单粗暴,他不会管你把这个店面分割成几份,一切从省事儿的角度出发,哪个房东收钱的时候,想在几个租客之间辗转?又不是要当孙子!而且每月一号必须交钱,如果交不上钱,他还有三十多个兄弟在外头等着。
拉哥这几日也看明白了,看店铺是三个人来看,但拿主意的还是万云,客气地称她一声万老板,签了一式两份的合同,双方摁下手印,过了国庆节,合同正式生效。
“万老板,你后面如果招人,想给员工租宿舍,也可以找我或者小马。”拉哥提到这店铺上头的房子,“你租的那个门面,楼上面的房子也归我们管,有单间,有上下铺,也有两居室的。这附近的餐馆老板,都在上头租了房间的。你既然是我的老租客了,我到时候让小马给你算便宜点儿。”
这个拉哥,真是全广州的租赁生意都让他给做完了!
万云还没开腔,袁东海在后面来了兴致,狗腿兮兮地说:“拉哥,那你这单间是多少钱一个?上下铺又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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