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芬克斯安排的。”凌霜说了一句,便对狗奴说,“告诉我你名字好不好,我也好叫你。”
狗奴大大咧咧的坐着,挑剔地说:“我要喝酒。”
夏汉一拳头都要硬了,狗奴的声线也非常像他,但是话一出口便觉南辕北辙,明明是好听的声音硬是给他说的带上了媚气。
凌霜也没有加以责怪,死死抓着狗奴的手,“行,你要喝什么都可以。”
“科尔,科尔?”安迪喊了两句,见凌霜一点反应都没有,便摇摇头,用一种可怜的眼神看着夏汉一,夏汉一也望了过来,两人心领神会似的结成了统一战线。
“安迪,来一杯莱姆。”夏汉一说。
“伏特加莱姆?”安迪脱口而出,心想这回可算见到对手了,这两人明里暗里在较劲,争夺凌霜的大战一触即发。
“是啊。”
安迪笑了笑,似乎想到了什么,便说:“盐口还是甜口。”
“自然是甜口,他爱喝。”安迪看着夏汉一,脸上满是惊讶不已。
莱姆的做法很简单,伏特加加柠檬糖浆在冰块杯中摇匀,盐口就附上盐边即可,这是前世夏汉一常点的酒,安迪弄的飞快,夏汉一看着送上来的莱姆,对凌霜说:“教授,喝一杯甜莱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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