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八点多了,再不把简卿藏起来,孟知珩就要回来了。
采珠将简卿转移到上次的地下室,她坐在沙发上,随意地将脚放在他腿上,彷佛他只是个轻贱的放脚凳。
因为长时间缺血,简卿的手指有些发麻,行动不便。
“还记得这里吗?”她撑着小脸问,眼眸弯弯,像在逗弄一只不听话的宠物。
她穿着厚底乐福鞋,鞋跟y邦邦落在他大腿上,裙子随着她的动作铺开,露出大腿内侧的皮肤。
简卿的视线不自觉滑过,喉结微滚:“……记得。”
&孩嗤笑一声,鞋跟也跟着在他腿上轻轻抖动,震感顺着布料传到他的皮肤,“那你说说,我当时怎么对你的?”
她的校服外套被脱在一边,肩膀瘦瘦小小,锁骨在灯光下浅浅凹陷,眼里闪着捉弄的光。
她微微屈膝,鞋底隔着一层西K划至他的膝盖,轻踢一记,示意他快开口。
简卿隐忍地蹙眉,显然并不想回忆一遍。
“哼,”她冷哼一声,更加将脚用力地抵在他膝盖上,身下的椅子顿时擦着地面后退几厘米,发出刺耳的摩擦。
“喂,你怎么能起反应呢?”采珠语气指责,不满地看着少年腿间明显的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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