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夏」案进入关键阶段。顾言熙与韩国律师合作,确认「Mist」乐团未在台湾登记着作权,跨国诉讼成本极高;徐知遥则成功联系上几位台湾音乐人,发表「创作常有雷同」的观点,舆论开始转向。

        压力最大的那天,台北又下起暴雨。

        傍晚六点,会议终於结束。顾言熙整理公文包时,忽然说:「徐小姐,我需要确认下一阶段声明稿的几个措辞。方便一起晚餐吗?边吃边谈。」

        徐知遥正在关笔电的手一顿。

        这三周来,他们从未单独用餐。午餐总有客户或同事在场,晚餐则各自解决。这条界线无声无形,但彼此恪守。

        「我七点半有事。」她听见自己说,「不过……如果很快的话,楼下咖啡厅?」

        顾言熙点头:「可以。」

        咖啡厅人不多。他们选了靠窗的长桌,雨水在玻璃外汇成小河。徐知遥点沙拉,顾言熙要了三明治,两人摊开文件,开始逐字斟酌。

        「这里,尊重所有创作者会不会太模糊?」顾言熙用钢笔点着纸面。

        「但尊重Mist乐团的创作又太聚焦,可能被解读为特指。」徐知遥咬着笔盖,「改成尊重音乐创作的多样X与X呢?」

        顾言熙思考片刻:「可以。下一段……」

        他们工作了四十分钟,食物几乎没动。窗外的雨声成了背景音,直到徐知遥的手机响起——是母亲。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