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林娟最终是成功拿到了监护权的。
如果她都能做到,我应该也能成功才对。
【无家可归,没有工作】
天一亮,我就带着小梅回了娘家。
此时林父已经病逝,家里剩下林母,以及林娟的哥哥大嫂一家。
想当然耳,这群人一听见我提「离婚」两个字,纷纷开启了全方位反对模式。
「当初你爸还是多亏了大雄出钱,才又撑了好几年。」林母一脸苦相地抹着眼角,「你怎麽能在人家一落魄时就离开他呢?」
呵呵,这是落魄的问题吗?
是因为他快把我打Si了好吗?
我不禁在心里冷笑,不愧是当年能做出「卖nV救夫」这种事的迂腐nVX,逻辑始终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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