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琦这次要唱的歌叫做《终究要远去》,是一首在蓝星拿过多项大奖的金曲,歌的水平也非常高。
只是在《七里香》的间奏出现后,《终究要远去》的词曲显得低了一个档次。
这已经很致命,然而还不是最致命的。
周名荞的音乐素养,让他能听清楚每一种乐器的声音,和演唱者的音色。
所以,他很确定,这位叫做方醒的歌手,在演唱能力方面,超过李斯琦太多。
因此,还没有上场,周名荞已经知道,这是一场注定不会赢的演出。
不过,他只是来弹钢琴的,只要把钢琴弹好就够了。
至于输赢,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
舞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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