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壮在九岁那年全家因为一场大火而惨遭灭门,他那天贪玩宿在了他的玩伴李家少爷那里因此躲过一劫。

        张壮原名并不叫张壮,叫张明廷,那把火是他家的仇家放的,他后来为了躲避灭口便自己改了名字。他这个名字是他爹娘告诉他当初他一出生便比别的一般婴儿重了整整两斤,将来肯定长得强壮,他便起了这个名字,也可以借此慰藉父母。

        那场大火之后家里那些地也因为张家只剩他一个小屁孩好欺负就被县衙大人以收留的名义把他的家产私吞了个干净,他在县衙府像个小厮一样寄人篱下被指使干这干那的,他心一狠便干脆出走了。他不信离了这里他活不下去,哪怕去偷去抢去乞讨,也比在这自由的多。

        在他十岁那年他实在饿急了就在大街上偷钱包,不巧被他偷的是个江湖人士,江湖人士瞅他还是个小娃逼问他,他把自己的身世一说然后那江湖人士便收了他为徒。虽然通过日常相处发现他这个师父有点不靠谱,不过起码不用继续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了。

        张壮的身体也因为那个便宜师父多金没饿着他还指使做各种活而变得愈发健壮,跟着他那师傅风吹日晒的走江湖皮肤还被太阳晒出了小麦色。

        他成年后不久,他师父某天给他留了一封信突然离开了,张壮从那年起立志要在江湖上闯出一番名头,便开启了他的采花生涯,这个生涯持续了整整六年,期间也曾因为武功技不如人被抓捕蹲过牢,他没杀过人,采花在现有的律法上是罪不至死的。不过也确实因为采花而被他在江湖闯出了名头,蹲牢算什么?出来了还得继续采!

        所以他此时便藏身在这城里,他刚刚蹲了三个月牢出来到了这里,在牢里可把他憋坏了,吃过荤的人怎能忍得住吃素?更别说绝食了三个月!

        没错,张壮对情欲之事十分沉溺,他爱极了那让他欲仙欲死的感受。

        听闻这个城里的慕容府有个倾国倾城的小姐,他便前来采一采这位佳人。他已经打听过了,慕容小姐住府内西边的厢房,他只需在月黑风高夜悄悄潜入府内,带上他特制的迷香以及春日酿,一定度过一个十分美妙的一晚。

        当晚,张壮毫无阻碍的潜入府,顺利地绕过巡逻的家丁爬上了西边厢房的窗户,他爬进房内蹑手蹑脚走到床边,借着窗户微弱的月光打量着床上人的相貌,待他看清了呼吸忍不住加重起来。

        应该就是这位了,张壮在此之前从未见过相貌如此美丽之人,一袭青丝垂放在枕边,他看着那闭着的眼,那眉,甚至在想他若被那双眼饱含情欲的看着自己便会硬了。

        他晃过神来把特制无色无味的迷香放在床榻下边上,好让散发的香气更好的被床榻上的人吸收,这香需放置两刻钟便可使吸入之人四肢软弱无力,语不出声。提前吃了迷香解药的他自然不受这气味影响,为了以防万一,他足足等候了三刻钟,优秀的猎人总是有足够的耐心,只是今晚的猎人,是谁还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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