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同」从来不是「郑情同」。
「竟同」亦从来不是「竟然相同」,而是「性别竟同」。
一点十八分,郑情同在床上,左不过喝了杯水。
三点四十六分,郑情同在床上,左不过用了卫生间。
四点半整,郑情同在床上,左不过吻她的耳垂。
不断地起夜,五点四十,再次醒时床上仅有一人,女人正常穿衣,靠在床头坐了一会。
腕表走针走到六点整,她下了床,将旅馆的茶几掀翻,椅子直截甩到地上。
玻璃制的茶几崩裂,几近是四溅,木质的地板上,女人踩着昂贵的鞋,脖颈处不断起筋,宛若在平静。
平静以后,去到床头柜,将手机拿过。
「玻璃桌子碎了。」她自持地道,「我会赔。」
挂断酒店的电话,女人看着电视,电视一夜未关,画面停在史策与周易的片段,遥控器将电视播放,史策将下体埋进周易,她举起木质的椅子,甩到电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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