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防范“结党营私”方面,诸国中又以秦国为最。
秦律有“严禁私斗”。
这里的“私斗”不是指私下里两人起纠纷打一架,这是谁也管不了禁不了的,统治阶级不会吃饱饭没事干或是脑子进水了去禁这个。
所谓的“私斗”指的是“邑斗”,也就是拉帮结派有组织、成规模的私斗。
秦时因为二十军功爵位制,许多平民百姓都有爵位有封地还有下人。
这些有爵位有封地的百姓实际上已上升为封建地主。
而地主与地主之间往往会因为水源、封地等问题发生纠纷,拉帮结派私斗更是家常便饭。
初时或许无关紧要,不过就是几个小地主打群架。
但若放任其发展下去,很快就会出现大鱼吃小鱼的现象。
再往后,小鱼没了而大鱼会越来越大……等到“大鱼”能割据一方时再处理就迟了。
所以“严禁私斗”表面上是为了维护地方治安,实际上却是名正言顺的将“大鱼”扼杀在摇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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