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钰摸摸鼻子,带着卷尺悻悻去找来福。

        对方蹲在灶膛前,黝黑的眼神盯着火苗,瞳孔里也印着一束小小的橘红色火焰,暖黄色的光将他的五官照得更立体。

        就是如杂草般丛生的胡子很碍眼。

        听到她的脚步声,对方抬头望过来,眼中一副澄澈之色。

        “你、站起来一下。”张晓钰不由自主打量他身体,顺便指挥他。

        来福乖乖起身,张晓钰又让他站到空地上,对方依言照做。

        量围度自然要凑近了量,张晓钰站到他身前三尺处,立刻有些受不了他身上的味道。

        要知道,从她捡到他算起,已有将近一月的时间,可能因为冷,来福能自由行动后,便裹了些烂帷幔在身上,用柔韧的树枝绑着,如今也是没眼看,和着他破烂的重衣,真和乞丐差不多。

        因着天气寒凉,只有靠得极近才能闻到他身上的馊味,但今日那野熊血腥气太重,臭味也重,将他熏染得简直没法闻,张晓钰下意识闭气。

        除了处理野物,他压根没有洗脸的意识,整个人除了手还略微干净,其他地方都是黑漆漆的,像结了层垢。

        “过来点,抬胳膊。”

        不过靠近了也才切实感受到,对方真的很高,张晓钰估算过,原身差不多五尺三寸,也就是165厘米左右,在古代不算矮,但站在来福身前,头顶刚到对方喉结处,可见对方至少比她高了20厘米,也不知吃什么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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