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老太爷止黄娘子的话,转头看向黄夫子,“此事当真?你是否知晓?”

        黄夫子嗫嗫不成语。

        “典妻,按律杖二十。”陆老太爷说完又对黄娘子说,“此事我无法庇护与你,毕竟你与陆家无神论干系,若你要告官,我倒可以让陆家子弟给你写状子。”

        不是陆老太爷无情,而是这事归根结底是家事,陆家只是黄夫子的雇主,还真管不到人家家里去。

        大雍律虽然又规定,严禁典妻,违者杖二十,可民不告官不究,除了杀人放火一类太恶劣的事,一般百姓之间的事都是这样的。

        黄娘子不告,那便不会有人来管,除非她被夫家打死了。

        “只是你要想好了,你告了然后呢,按律,若是典妻囚打属实,官府可判义绝的。”陆老爷子句句不管,却处处在出主意。

        大雍婚嫁自由,和离、休妻双方协商好,立下字据写下文书到官府登记便可,可若是要义绝,那夫妻自己事没那么权利的,只能官府来判是否能义绝。

        黄娘子一时又拿不定主意了,告了官,黄大郎被杖责,之后她也没好果子吃的。

        可若义绝,她又何去何从,娘家是回不去的,夫家……她真的呆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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