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我往床头放了7万现金,然后走了。
彻底走了。
和最后的“亲人”分道扬镳。
我带着满身疲惫回到上城,凌晨三点,街边的酒吧正阑珊。我就近找了个酒店,安顿好行李,然后洗了把脸,换上件大v领薄衫,拐进了那个酒吧。
酒吧。
可恶的酒吧。
我最开始和傅言就是在酒吧认识的,被老男人包养过的学长向我传授经验,说要去酒吧,去贵的,那里有钱的多,爱玩男人的多。
我第一次去,被舞池的人群挤得喘不上气,灯光闪得我头脑昏涨,我不得不仰起头喘息,恰好和那天正倚在栏杆上的傅言对上眼。
他垂眼盯我,手腕上有块蓝绿的腕表,发着光,领口微微敞开,酒精透过灯光映在上面,小臂上挂着衬衫袖子,流畅的肌肉线条。
他站在二楼vip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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