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拼凑出了他一天的轨迹:早上六点到便利店。他不是收银,是理货员——要把成箱的饮料从仓库搬出来,一箱二十四瓶,一瓶五百毫升,一箱十二公斤。他一天要搬多少箱?我不知道。我只记得有次他下班回来,T恤后背全湿透了,贴着瘦削的脊梁骨,他一弯腰,我都能看见一节节凸起的脊椎。
下午,餐馆后厨。洗碗、择菜、给厨师打下手。餐馆老板是个尖刻的中年女人,总嫌他动作慢。“大学生了不起啊?还不是来我这里洗碗!”——贺黔没读大学,但她不知道,或者知道了更要戳他痛处。后厨没有空调,夏天温度能到四十度,他一站就是六小时,围裙底下全是痱子。
晚上八点到凌晨,物流中心分拣快递。这是最累的活,但钱给的多。要按区域分拣成千上万个包裹,重的有几十公斤的家电,轻的也有文件袋。传送带不停,人就不能停。他回来时眼睛都是直的,身上灰扑扑的,有时膝盖和手肘会有淤青—搬重物时摔的。
这样一天下来,甚至不包括随时变幻的工作,他还能站在厨房里,对着借来的|日食谱,尝试给我做一顿“有营养”的饭。
“你为什么要做这个呀?”三岁的我指着那盘番茄炒蛋问,“我们吃泡面不可以吗?”
贺黔蹲下来,平视我的眼睛。他的眼睛真好看,睫毛长长的,瞳仁很黑,只是里面全是血丝。
“泡面没营养。”他说,用拇指擦掉我嘴角的番茄汁,“小翌要长身体,要吃得健康,才能少生病。”
他说“少生病”的时候,声音很轻。我知道他怕我生病。上次我半夜发烧,急诊医药费花掉了他半个月的工钱。他在缴费窗口前掏钱,手抖得厉害,硬币掉了一地,他蹲下去捡,捡了很久。
那盘番茄炒蛋,我最后吃完了。不是因为它好吃。
其实那盘番茄炒蛋真的很难吃。鸡蛋炒老了,番茄没去皮,嚼起来像塑料皮,盐放得一块咸一块淡。但我扒拉着米饭,把那些难吃的东西混在一起,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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