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她唱完之后,方醒依旧没有作出评价,而是示意下一个。

        五个人轮流唱完。

        最后李慕晴唱完之后,方醒提出一个要求:“加一段说唱。”

        一个组合里,最好还是有人会说唱,在制作歌曲的时候,才更方便。

        如果组合里没人能说唱,那么带有说唱的歌曲,就都不能用了,这会限制组合的选曲和风格。

        方醒一开始让公司买下李慕晴合同的原因,其中一个就是听过她的说唱,水平是及格的。

        五个人清唱完,只有李慕晴被要求说唱。

        几人也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李慕晴自己打拍子,然后开始说唱。

        方醒听完之后,同样没有给出评价,而是安排下一个考题:“你们商量一下,所有人合唱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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